指南 03 · 规划指南及核对清单

纯电动及混合动力车队采购规划

围绕车辆在目的国的实际使用和充电方式,规划纯电动及混合动力车队的采购。涵盖使用工况、测试工况续航、充电、接口、气候、备件、商业用途质保、软件及运输。

审阅日期
负责方
Kinzmen International
文件类型
规划指南及核对清单

与传统燃油车队相比,电动车队更依赖使用环境。充电条件、气候、日行驶里程以及目的国可获得的支持,决定了车辆是否适合实际用途,而这些都不会体现在宣传册的续航数字里。请从使用工况出发,逐步展开。

本指南适用于纯电动(BEV)、插电式混合动力(PHEV)和混合动力(HEV)车型。并非每一部分都适用于所有动力类型:不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车型无需充电规划,但质保、软件和备件问题同样适用。

1. 描述使用工况

请按最繁忙的典型工作日描述,而不是平均情况。

  • 单车日行驶里程(常规与高峰)
  • 每日班次,以及车辆有足够停放时间充电的时段
  • 乘客人数、行李或载货量
  • 路况构成:城市、高速或混合;地形与海拔
  • 极端气候,以及空调和暖风的使用强度
  • 计划持有期限及车辆更新计划

这些答案就是每个备选方案都必须通过的检验,也能让供应商知道应按哪种电池和充电配置报价。

2. 区分测试工况续航与实际续航

公布的续航里程来自标准化测试规程,不同市场采用不同的测试规程。中国市场车型通常按中国轻型汽车行驶工况(CLTC)公布续航,许多其他市场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规程(WLTP)。CLTC 数据与 WLTP 数据并不等同,不应直接比较。

两者都无法预测贵司的实际续航。车速、气温、空调或暖风、载重、地形、电池老化程度和充电习惯都会影响续航。请要求每个方案提供续航数据及其测试工况、电池容量口径,再以贵司自己的使用工况和可接受的余量加以核对。

两点相关提醒:

  • 仪表盘显示的电量百分比并不代表电池健康状况。
  • 任何关于电池状况的说明,都应写明测量了什么、用什么方法、由谁测量。

3. 规划充电

充电设备及其安装通常与车辆采购分开进行。请尽早确定由谁供应、安装和维护。

  • 场站充电、公共充电或两者结合
  • 场站可用的电力容量,由贵司的电工或供电企业确认
  • 充电桩与车辆的数量比例,以及车辆的停放时长
  • 所需的交流与直流充电组合
  • 行驶路线上的公共充电网络覆盖情况,以及司机如何使用和支付

4. 核对充电接口与通信协议兼容性

面向中国国内市场的车辆一般按中国国家充电标准配置,而许多目的国市场采用不同的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。同一车型的出口版本,充电接口可能与国内版本不同。请针对所报具体配置,分别确认交流和直流充电的接口与协议。

接口标称兼容,并不保证充电性能。 车辆与充电设备之间还必须正确通信;充电功率取决于车辆可接受的最大交流和直流功率、电池温度、当前电量以及充电设备的输出功率。转接头并非通用的解决方案:在使用转接头之前,请向车辆制造商和充电运营商确认其是否认可使用,以及对质保有何影响。

请向每家供应商索取:

  • 最大交流(车载充电机)和直流充电功率
  • 任何充电时间数据的前提条件:起止电量、充电功率和温度
  • 随车提供的充电线缆

5. 根据气候选择车辆

在寒冷地区,请确认暖风系统、电池预热功能以及是否配备热泵,并预计低温下续航会降低、充电会变慢。在炎热地区,请确认电池热管理、空调能力以及防尘防潮措施。请确认出口版本实际包含哪些气候相关装备,而不只是参考国内宣传册。

6. 规划备件、保养与维修

  • 在目的国由谁维修高压系统,具备哪些培训和诊断工具
  • 备件如何运抵目的国,由谁备货
  • 碰撞后的车身与电池维修安排
  • 道路救援,以及各车型正确的拖车方式
  • 轮胎规格及当地供应情况

如果目的国没有可用的服务渠道,请在采购前将其列为待解决事项,而不是交车后才发现。

7. 确认商业用途质保

制造商的国内质保手册,并不能证明车辆在海外、或用于租赁、网约车等商业用途时同样享有质保。电池和驱动电机的质保往往另有条件。请向质保提供方取得书面条款,内容包括:

  • 车辆实际运营所在的地域
  • 商业用途和高里程相关条件
  • 电池和驱动电机的质保范围
  • 索赔途径和当地服务商

8. 核对目标市场的软件与联网功能

部分功能所依赖的服务,在目标市场以外可能无法使用。请确认哪些功能在目的国可用、哪些不可用,以及由谁提供更新:

  • 车机语言和语音控制
  • 目的国导航地图
  • 手机应用和账户注册
  • 远程(OTA)软件升级
  • 车联网及在线服务,包括数据存储地点
  • 适配当地网络的蜂窝通信和无线电设备

9. 出口、运输与目的国规定

  • 出口资质。 根据商务部等四部门公告 2025 年第 54 号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中国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,并沿用中国对汽车出口已实行的出口资质与许可证管理程序。在依据某份报价推进之前,请确认出口方及其适用的出口资质与出口许可证;插电式混合动力和混合动力车型同样需要确认出口方的相关资质。
  • 承运人接受条件。 电动车辆的运输条件因承运人、航线和车辆而异。例如,一家汽车承运人公布的货物操作指引,对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规定了最高和最低电量,在出口港进行随机抽查,电量高于上限的车辆不予装船(Wallenius Wilhelmsen)。并不存在适用于所有运输的统一电量标准:每次订舱都应与选定的承运人确认接收条件、电池状况、所需单证和电量要求。二手车辆和电池受损的车辆可能还有额外要求。
  • 目的国准入。 进口和上路规定与出口规定是两回事。以加拿大为例,原产于中国、属于第 1168 号通知按税则号界定的电动汽车(包括混合动力、插电式混合动力及纯电动车型),其进口实行配额管理,对进口方资格有所限定,并要求逐批申领进口许可证(加拿大全球事务部第 1168 号通知);按外国标准制造的车辆通常不能通过改装来满足加拿大标准(加拿大交通部)。车辆在中国可供应,本身并不代表其在其他市场具备准入资格。

纯电动及混合动力车队规划核对清单

  • 已按最繁忙的典型工作日写明使用工况
  • 已记录每个方案的续航数据及其测试工况
  • 已确定充电方案,并明确安装和维护的负责方
  • 已针对具体配置确认充电接口和协议
  • 已记录最大交流、直流充电功率及充电时间的前提条件
  • 已确认气候相关装备
  • 已明确目的国的保养、备件和维修渠道
  • 商业用途质保(含电池)已书面确认
  • 已核对目的国的软件和联网功能
  • 已确认出口方资质和承运人要求
  • 已评估目的国的进口和上路资格

车队采购需求清单按询价表单的顺序记录初步答案,详细的技术信息可以稍后补充。

法规及承运人参考资料已于本指南标注的审阅日期核查。相关规定可能变化,用于具体交易前,请重新核对所引用的来源。

参考来源

更多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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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文件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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